劳动者离职交接义务的履行
生活中,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着实感觉颇为洒脱,令人羡慕。实际工作中,如果劳动者想要说走就走,用人单位往往会因此而应对不及。首先,劳动者不辞而别会造成用人单位职位空缺,用人单位难以在短时间录用新员工;其次如果离职员工拒绝配合办理交接工作,交还用人单位相关财产及资料,造成的损失能否主张该离职员工承担呢? 劳动者履行离职交接义务的法律依据、制度及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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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3.5学雷锋活动中,郫都区学苑社区组织了一场免费的为居民服务的公益活动,包括为居民体检、理发、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种便民服务,我所主任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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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反家暴意识,保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的合法权益,2024年3月1日上午9:30我所
【事件简介】 年底,某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刘女士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电话也联系不上,便上门催缴。但是,开门的是租客王女士,王女士表示自己已经租进来半年了,房东刘女士出租房屋时承诺的包物业,只是租赁合同上面没有约定物业费由谁承担。物业之后联系上刘女士,但是刘女士却让物业去找租客要,表示自己既然已经将房屋租给了别人,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会缴纳。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物业服务人只能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主张物业服务费,无权向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主张物业费。此外,业主刘女士与承租人王女士并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于物业费由谁缴纳作出明确约定,业主刘女士不能因将房屋出租,不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更无权要求物业公司向承租人王女士催缴。 【小律提醒】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费,并且已经取得物业公司同意,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生活中,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着实感觉颇为洒脱,令人羡慕。实际工作中,如果劳动者想要说走就走,用人单位往往会因此而应对不及。首先,劳动者不辞而别会造成用人单位职位空缺,用人单位难以在短时间录用新员工;其次如果离职员工拒绝配合办理交接工作,交还用人单位相关财产及资料,造成的损失能否主张该离职员工承担呢? 劳动者履行离职交接义务的法律依据、制度及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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