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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第三者的财产,妻子有权追回吗
丈夫赠第三者的财产,妻子有权追回吗? 婚内发现丈夫赠第三者财产,不离婚能要回吗?小律说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首先丈夫赠与给第三者的财产妻子能否有权追回,要看赠与的财产性质。如果丈夫赠与的是其个人财产,那么丈夫对于其个人财产有自
2022-09-16 蒋羽佳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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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代孕生二胎,妻子不认,咋办?法院判了!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一环对个体成长、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有一位“母亲”却诉至法院要求“否认亲子关系”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基 本 案 情高某与郭某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全面二胎”开放后,夫妻俩想再生个孩子,却因为身体、年龄等原因始终未果。2018年,丈夫郭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通过代孕私自生下儿子小郭,并在小郭出生证明上写母亲是
2022-09-13 蒋羽佳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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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结婚目的,支付费用用于装修结婚用房、购买结婚所需家具家电、缴纳物业费、供暖费等,视为附条件或附义务赠与行为
乔山与丁洁曾系恋爱关系,德令哈市锦江花园xx室系丁洁所有。为了结婚,2017年到2021年,乔山出资现金60000元用于案涉房屋装修,之后因不满电路装修,乔山进行了二次装修。同时,乔山购买案涉房屋使用的家具家电花费共计65459.73元。期间,乔山缴纳案涉房屋的物业及供暖费8414元。2021年4月,双方因矛盾分手,现因房屋装修、家电购买引发纠纷。 乔山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一、判令丁洁向
2022-09-13 蒋羽佳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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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随便扣工资吗?
根据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就说有2个限度:1.不能超过当月20%;2.扣除赔偿后不能低于上海最低的2590元。当然不会只扣1个月,是可以把损失总额分摊到每个月去扣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
2022-09-13 蒋羽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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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二倍工资的4点意见(含代签.补签.倒签.时效等)
1.代签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用人单位或他人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代签劳动合同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或者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不应予以支持。2.补签与倒签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一段时间后又与劳动者补签了合同,而且合同的期限也往往会将前段未签合
2022-09-06 蒋羽佳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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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变为真分手,财产分割约定还有效吗?
“假离婚”并非法律术语,意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待既定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追求其他利益等,采取通谋离婚的形式来达到目的。然而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的通谋离婚可能演变为因一方拒绝复婚导致最终彻底分手。那么,如何评价“假离婚”时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以及应否按照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2022-09-06 蒋羽佳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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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最新标准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吗?律师说法:按照《民法典》第1122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答复:“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
2022-08-29 蒋羽佳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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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补足差额吗?
咨询人来电:休完产假后拿到的生育津贴低于休产假前的工资,公司是否应该补足差额?【律师说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在怀孕、产假等特殊期间应给予特别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 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领取了
2022-08-29 蒋羽佳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