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退休金,子女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案情介绍:
近日,年过九旬贾某到法院,称其有三儿两女,因家庭矛盾,被小儿子赶出家门,故要求其小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
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
原来,贾某夫妇育有三子两女,二人一直与小儿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000余元。因小儿子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并引起分家析产等纠纷,导致小儿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来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
律师说法: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两原告虽退休金比较高,在经济上没有困难的,在赡养费上可以适当地进行调整,但这并不代表着子女便可以不去履行赡养的义务,因为经济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而精神上的慰藉以及生活上的陪伴有时才是父母在晚年后真正想要的生活。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妥善加以照顾,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让老年人安度晚年。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但并不代表子女的赡养义务免除。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