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公司的低层人员或行政财务人员是否构成诈骗?

2022-07-25 09:41:27 蒋羽佳 43

【律师说法】

员工明知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从犯,根据实际诈骗情节及其在诈骗团队中的地位,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此时,由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此员工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

司法实践中,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公司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形中。由于员工众多等原因,层级较低的员工未必清楚高层从事的行为的具体内容,出于工作和生计需要,基层员工如果事先并不知道参与了犯罪行为而被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比如普通职员、财务、门卫、保洁人员等岗位,一般是不构成犯罪。

【小律提醒】

近年来随着网络发展迅速,各种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出现让人防不胜防,请大家高度重视,做好防诈骗宣传教育,提高自己以及家人、好友的防范意识,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万一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尽量减少损失。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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