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民科年度法律报告

2020-03-24 15:12:50 赵新 19


提示


       2019年1月,四川民科律师事务所发布了首份年度法律报告。通过对顾问工作的总结及常见法律风险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水平。本次报告主要针对企业经营风险,特别是合同管理及应收账款风险进行归纳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结合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形势,对2020年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


民科年度法律报告


2019年法律顾问要点

民科律所在2017年底成立初期,仅仅只有5家顾问单位。经过两年多的发展,现已经为近40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这些顾问单位不仅有传统的制造、销售、人力资源、酒店、建筑等行业,还包括技术开发、通信、电商等高新技术企业;不仅有经过十几年发展的大型企业,也有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我们发现,无论企业的行业、规模、发展阶段是什么样,在企业经营之中始终存在合同及应收账款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合同,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础的法律文本。合同内容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关乎企业的收益和成本。随之而来的合同风险,也是企业最核心的法律风险。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认为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前

签订合同前,企业应全面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合作方的主体信息(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实际营业地、联系方式等,如果合作方属于特殊行业,还需保留资质证书等材料,并审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当然,企业还可根据交易情况对合作方资信进行调查,对于资信差的合作方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担保。

    二、合同签订时

首先,避免口头合同。虽然口头合同也有法律效力,但因经济形势变化或对方资信问题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某些企业故意利用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因此,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企业与合作方签署书面合同并妥善保存。

其次,审查合同的签章。合作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了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外,还应当由授权代表签字,防止合作方加盖假章且事后否认。如果是个人,则要求其本人面签、按手印。对于超过一页的合同,还应当加盖骑缝章或骑缝手印。建议健全企业公章保管、使用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行为。另外,合作方的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对外签约时需要留存书面授权。

最后,审查合同内容。

第一,规范使用“定金”。“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若需设置定金条款一定要注明“定金”字样。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合作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等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认定。

第二,明确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如需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就应当明确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其他含义模糊的表述。同时,须明确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另外,如需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建议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合作方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重视送达地址条款。审查合同的地址送达条款,是我们民科所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重点审查的内容。因为看似在合同中并不起眼的送达条款,在现实中引起的纠纷却越来越多。而完备的送达条款有利于合同的履行、节省诉讼成本。如果在合同中明确将送达地址约定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则一旦发生争议提起诉讼,可以依据约定地址直接送达法律文书,避免因无法直接送达而不得不采用公告送达、拖延诉讼期限的情况。

第四,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对拟签订的合同,应当先由合同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审核合同的商业条款,确认条款全面且内容无歧义。

三、合同履行

首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主动违约。企业和合作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履行合同期间,相关人员须全面熟悉合同条款,特别是企业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条款。同时,应当主动保留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据。对于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应当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其次,注意诉讼时效。合同相对方拖欠货款等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一旦超过该期限,法律将不再保护该债权。因此,为了避免权利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对合同风险的提示和建议,我们认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当然,有条件的话,最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避免因合同存在漏洞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企业应收账款法律风险

一般而言,合同风险伴随着应收账款问题。如今经济下行周期,赊销业务成了中小企业去库存、盘活资金的重要方式。但居高不下的应收账款,将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扩大再生产。因此,如何降低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是本次报告的另一关注点。我们认为,企业应注重从法律和内部管理方面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全面防控,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落实,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一、建立健全客户资信审核制度

如前所述,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除审查合同的签约主体信息外,还应当对合作方的资信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建立健全客户资信审核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客户信息搜集制度,客户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信用评级,对减少应收账款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定期对账

企业的财务人员应当制定定期对账制度,确保债权准确有效。比如每年年终通过函证等方式与合作方核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并保存好合作方签章的书面回函,避免口头承诺。这样,如事后发生诉讼,定期对账制度所形成的书面证据将会给胜诉提供有利条件。

三、建立应收账款催收机制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某一时间段专门成立由企业法务或法律顾问、企业财务、分管经理等人员组成的应收账款清收部门,负责对逾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款率。

四、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

企业可以针对应收账款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催讨方式。比如通过采取派人上门协商催讨、去电催收、签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催讨应收账款。对于欠款金额不明的项目,催收时注意保留结算证据。同时要注重保留催讨的书面证据,中断诉讼时效。



     2020年度法律风险提示:

关键词--股权激励

在过去的2019年,一方面,由于经济下行、国内产业转型等原因,企业面临诸多困境。另一方面,人才流动性问题,即企业无法吸引和留住管理人才和科研人才,始终无法回避。在此情况下,为了提高效率挖掘内部潜力,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股权激励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通过股权激励,将企业管理层、核心员工与企业的发展捆绑在一起,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提高员工忠诚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股权激励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是一个从评估、立项、启动、实施、考评、微调、运行的复杂系统工程。不是员工持股那么简单,方案不准确、时机不合适、对象不正确、方法不得当,不仅达不到激励目的,还会造成股权稀释、分散,流于形式。

正是股权激励如此复杂,需要专业律师协助,才能保证股权激励的合法、及时,真正达到激励目的。

当然,股权激励虽好,但企业也应当根据自身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人力状况等综合评估是否适合实施股权激励,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切勿草率。



       

以上即是2019年度民科法律报告的全部内容。法律报告的数据来源为四川民科律师事务所的各个顾问单位、当事人;作为四川民科律师事务所团队最新打造的产品,所列观点、建议和意见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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